2005年1月26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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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是荣誉更是职责
徐忠培

  1月22日的《中国青年报》报道了一则看似平常但却值得关注和期待的消息:因“教学管理工作繁重,法律专业知识欠缺”,2003年才当选安徽省人大代表和第十届安徽省人大常委的高明伦于近日提出辞去省人大常委职务的申请。
  说这则消息平常,是因为在民主化、法制化进程越来越深入的今天,辞职实在算不上一件稀罕事。而之所以称之为值得关注和期待,一是高明伦辞职的理由,二是辞职事件带给我们的思考。
    59岁的高明伦是合肥工业大学微电子设计研究所所长,另外还兼着南京大学微电子设计研究所所长等3个单位的负责人,还有国家集成电路标准工作组副组长等多项重要兼职。作为一名大学教师,他还直接指导着12名博士生和50名硕士生的学业。高明伦认为,一个称职的人民代表,首先要集中精力把本职工作做好。由于所从事的集成电路设计研究与国际水平差距较大,令高明伦倍感压力,为此决定辞去省人大常委职务,集中精力通过自己的工作缩短与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高明伦辞职的另一个原因是他感觉自己法律知识有限,不适合参与立法。为了保障国家立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他觉得还是让更多的专业同志和长期工作在党政第一线的领导同志担任常委更好一些。
  高明伦的一纸辞职报告,透出两个沉甸甸的大字:责任。高明伦的辞职,同时也给当前的人民代表和人大常委选举工作提出了新的思考。
  人民代表和人大常委必须是人民中的“优”者,是人民信任的结果,从这一点看,人民代表和人大常委确实是一种荣誉。可就在这荣誉的背后,承载更多的却是责任,你必须切实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人民代表和人大常委的职责,成为人民的真正代言人,为民呼疾苦,为民解实难,为民谋好利,想民之所想,急民之所急。特别是人大常委,不仅要有与人民代表一样饱满的工作热情和为人民服务的真情实意,更要有丰富的履行职责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而许多“干而优”者,在其所从事工作的领域绝对是个“优”者,甚至是最“优”者,但却不一定是人民所信任的优秀代言人。当然,以这些“干而优”者们所具有的强烈责任心,假如让他们放弃原先所“优”的工作,专心致力于人民代表或人大常委这一新的工作,也许假以时日,他们也会成为其中的“优”者,但这样弃前优而后优的“优”者,恐怕绝不会是人民所希望看到和希望选举的。
  因为责任,吴明伦选择了辞职;因为辞职,吴明伦变得更加高大。在敬重吴明伦的同时,惟愿这样的辞职在我们的人民代表和人大常委中不再出现。